广州吸引外商“12条”出炉!金融业系列举措助力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


来源于:新浪财经网

1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广州市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分为四大部分,在高质量吸引和利用外资、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外商投资支持力度、创新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等领域提出了12条细则。

广州金融业在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全面提升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集聚辐射能力,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上将有何作为?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利用外资力度,促进外资向实体经济集聚,打造国际一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服务经济中心。

在稳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上,《若干措施》提及,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安全有序放宽包括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准入限制;深化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推动港澳法律、涉税、金融等服务业专业人士在穗便利执业;积极争取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南沙新区独资举办非学历职业培训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贷款新模式发展,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设立代表机构。

在吸引外资方式上,《若干措施》提及,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在穗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投资力度;支持本地企业通过海外上市、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积极吸引外资;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工作,支持所募的境外资本开展境内相关投资。